译文
击鼓的声音震响(耳旁),兵将奋勇操练。(人们)留在国内筑漕城,只有我向南方行去。
跟随孙子仲,平定陈与宋(两国)。不允许我回家,(使我)忧心忡忡。
(我却)身在何方,身处何地? 我的马儿丢失在哪里? 到哪里(才能)将它寻觅? 到那(山间的)林泉之地。
一同生死不分离,我们早已立誓言。与你的双手交相执握,伴着你一起垂垂老去。
叹息与你久离别,再难与你来会面。叹息相隔太遥远,难以实现我誓言。
注释
镗:鼓声。其镗,即“镗镗”。明 陈继儒《大司马节寰袁公(袁可立)家庙记》:“喤喤考钟,坎坎击鼓。”
踊跃:
译文
击起战鼓咚咚响,士兵踊跃练武忙。有的修路筑城墙,我独从军到南方。
跟随统领孙子仲,联合盟国陈与宋。不愿让我回卫国,致使我心忧忡忡。
何处可歇何处停?跑了战马何处寻?一路追踪何处找?不料它已入森林。
一同生死不分离,我们早已立誓言。让我握住你的手,同生共死上战场。
只怕你我此分离,没有缘分相会和。只怕你我此分离,无法坚定守信约。
注释
镗:鼓声。其镗,即“镗镗”。
踊跃:双声连绵词,犹言鼓舞。兵:武器,刀枪之类。
土国城漕:土:挖土。城:修城。国:指都城。漕:卫国的城市。
孙子仲
这是一篇典型的战争诗。诗人以袒露自身与主流意识的背离,宣泄自己对战争的抵触情绪。作品在对人类战争本相的透视中,呼唤的是对个体生命具体存在的尊重和生活细节幸福的获得。这种来自心灵深处真实而朴素的歌唱,是对人之存在的最具人文关 怀的阐释,是先民们为后世的文学作品树立起的一座人性高标。
《毛诗序》云:“《击鼓》,怨州吁也。”郑笺以《左传·隐公四年》州吁伐郑之事实之。姚际恒《诗经通论》以为“与经不合者六”,此实乃《春秋·宣公十二年》“宋师伐陈,卫人救陈”之事,在卫穆公时。今以为姚说较《毛序》为合理,姑从姚氏。
第一章总言卫人救陈,平陈宋之难,叙卫人之怨
关于这首诗的背景有几种不同的说法。一种是鲁隐公四年(公元前719年),卫国公子州吁(前人亦称“卫州吁”)联合宋、陈、蔡三国伐郑。另一种是清代姚际恒认为此实乃《春秋·宣公十二年》“宋师伐陈,卫人救陈”而被晋所伐之事。今人多以为姚说较为合理。
晋侯、秦伯围郑,以其无礼于晋,且贰于楚也。晋军函陵,秦军氾南。
佚之狐言于郑伯曰:“国危矣,若使烛之武见秦君,师必退。”公从之。辞曰:“臣之壮也,犹不如人;今老矣,无能为也已。”公曰:“吾不能早用子,今急而求子,是寡人之过也。然郑亡,子亦有不利焉!”许之。
夜缒而出,见秦伯,曰:“秦、晋围郑,郑既知亡矣。若亡郑而有益于君,敢以烦执事。越国以鄙远,君知其难也,焉用亡郑以陪邻?邻之厚,君之薄也。若舍郑以为东道主,行李之往来,共其乏困,君亦无所害。且君尝为晋君赐矣,许君焦、瑕,朝济而夕设版焉,君之所知也。夫晋,何厌之有?既东封郑,又欲肆其西封,若不阙秦,将焉取之?阙秦以利晋,唯君图之。”秦伯说,与郑人盟。使杞子、逢孙、杨孙戍之,乃还。
子犯请击之。公曰:“不可。微夫人之力不及此。因人之力而敝之,不仁;失其所与,不知;以乱易整,不武。吾其还也。”亦去之。
今有客马,日行三百里。客去忘持衣。日已三分之一,主人乃觉。持衣追及, 与之而还;至家视日四分之三。问主人马不休,日行几何?答曰:七百八十里。
术曰:置四分日之三,除三分日之一,半其余,以为法。〔按:此术“置四分日之三,除三分日之一”者,除,其减也。减之余,有 十二分之五,即是主人追客还用日率也。去其还,存其往。率之者,子不可半,故倍母,二十四分之五。是为主人 与客均行用日之率也。〕
副置法,增三分日之一。〔法二十四分之五者,主人往追用日之分也。三分之一者,客去主人未觉之 前独行用日之分也。并连此数,得二十四分日之十三,则主人追及前用日之分也。是为客用日率也。然则主人用日率者,客马行率也;客用日率者,主人马行率也。母同则子齐,是为客马行率五,主人马行率十三。于今有术,三百里为所有数, 十三为所求率,五为所有率,而今有之,即得也。〕
以三百里乘之,为实。实如法,得主人马一日行。〔欲知主人追客所行里者,以三百里乘客用日分子十三,以母二十四而一, 得一百六十二里半。以此乘客马与主人均行日分母二十四,如客马与主人均行用 日分子五而一,亦得主人马一日行七百八十里也。〕